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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创业培训补贴申报

发布日期:2017-09-14字体[ ]

  一、事项名称
  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创业培训补贴申报


  
二、设定依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26号)等文件。


  
三、申请条件
  (一)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培训。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补贴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贫困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家庭困难的残疾人)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学校证明或毕业证)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出具应届毕业证)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出具农村户籍证明或劳动合同书)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四、办理材料
  (一)开班申请资料
  1、《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
  2、《创业培训开班花名册》
  3、《创业培训课程表》
  4、学员个人身份资料
  (二)培训补贴申请资料
  1、《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表》
  2、《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
  3、创业培训(SYB)办班监管考核表
  4、培训机构或补贴对象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5、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6、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
  7、《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9、《创业培训学员回访表》


  
五、办理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创业地街道社区或县市区人社局就业部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就业培训指导科以及就近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均可报名,也可电话报名。


  
六、办理地点
  株洲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就业培训指导科,2号楼8号窗口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时间


  
八、联系电话
  0731-28681592
  0731-28681561